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209号),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范围
该批项目将支持我国与 19个国家、国际组织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任务数 273-281项左右,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 2-3年。与我校科研方向相关的指南见下表:
序号 | 指南名称 | 领域方向 |
1 | 1.1中国和美国政府间合作项目 | 环境科学、能源、生命科学、应用物理、地球科学(含海洋、大气、地震科学)。 |
2 | 1.2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政府间合作项目 | 能源利用中与水相关的领域。 |
3 | 1.3中国和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间合作项目 | 人工智能和机器人。 |
4 | 1.5中国和德国政府间合作项目 | 智能制造(工业4.0):(1)面向智能制造(工业4.0)的新型自适应生产系统;(2)面向智能制造(工业4.0)的高能效生产技术、生产机器和设施;(3)面向智能制造(工业4.0)的智能生产服务系统设计。 |
5 | 1.6中国和法国政府间产学研创新合作项目 | 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环境和气候变化。 |
6 | 1.7中国和芬兰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 1. 互联网工厂。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合作领域:(1)基于工业物联网大数据的智能工厂运行状态分析预测与优化技术。(2)产品数据收集、分析、模拟、预测和优化技术以及大数据解决方案的应用; 2. 智慧和柔性能源。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合作领域:(1)新型城镇能源互联系统规划和运行。(2)混联电网的实时仿真与智能控制。(3)高性能智能电网及网络自动化; 3. 智能交通。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合作领域:(1)新能源汽车网联信息交互与服务关键技术研究。(2)多领域新能源汽车网联应用。(3)移动性服务的应用。 |
7 | 1.8中国和欧盟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 1. 新一代信息网络:5G 通讯技术、光通讯技术、处理器(CPU)技术、物联网技术、虚拟现实技术、量子计算、大数据技术; 2. 智能绿色制造:高档数控机床和智能机器人、电力装备、下一代半导体、增材制造、新能源装备、微纳制造、燃气轮机; 3. 安全清洁高效的现代能源:清洁煤利用技术、海洋风电技术、智能电网技术、氢能燃料、电池技术、核能利用与核退役技术; 4. 海洋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深海油气、天然气水合物、深海作业; 5. 新材料:石墨烯技术、纳米材料、高性能结构与复合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先进轻合金材料、先进功能与智能材料、催化材料; 6. 公共安全:灾害预警与处理。 |
8 | 1.9 中国和意大利政府间合作项目 | 人工智能(脑启发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生物质转化为能源和其他附加值产品的创新过程 |
9 | 2.0 中国和捷克联合研发项目 | 1. 材料科学(生物材料、纳米材料等); 2. 能源科学技术(包括新能源发展、清洁煤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等); 3. 环境科学技术(包括环境保护工程、水资源管理等); 4. 机械工程(包括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制造等); 5. 其它,包括电子与通信技术、核科学技术、遥感技术。 |
10 | 2.1 中国和白俄罗斯联合研发项目 | 电子学、信息通讯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工程技术、能源和能效、交通运输工程、化学技术。 |
11 | 2.2 中国和日本科技联委会合作项目 | 信息、能源。 |
12 | 2.3 中国和韩国政府间大型产学研联合研究项目 | 信息通信、新能源。 |
13 | 2.4 中国和韩国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 | 信息通信、新能源。 |
14 | 2.5 中国和韩国政府间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 | 1. 产业应用技术领域:新一代半导体、电动车、智能船舶、物联网家电、机器人、航空无人机、高端消费品、高端材料、增强现实(AR)和虚拟现实(VR)、新一代显示器; 2. 能源领域:可再生能源、智能电网、能源效应、能源需求管理、电子开关转换系统(ESS)。 |
15 | 2.6 中国和巴基斯坦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 | 新兴信息通信领域(包括网络安全、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机器人、先进材料和纳米科学、可再生能源技术。 |
16 | 2.7 中国和伊朗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 | 领域不限。 |
17 | 2.8 中国和蒙古国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 | 环境保护、矿产开发、信息技术、人工智能。 |
18 | 2.9 中国和南非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 | 可再生能源、水资源。 |
19 | 3.1 中国和南非共建联合研究中心项目 | 矿业。 |
20 | 3.2 中国和埃及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 | 可再生能源、水。 |
21 | 3.4 金砖国家合作项目 | 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能效,包括半导体照明;地理空间技术及其应用;信息技术与高性能计算 |
二、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和指南中的有关要求(附件2)。
三、申报推荐渠道
我校可通过教育部科技司、江苏省科技厅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进行推荐。
四、我校申报安排
1.请拟申报的老师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统计表》(见附件3),于2018年10月30日前将电子版提交科研院。拟申报的项目由科研院在申报系统授权后,申报人登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
2.预申报书网上填报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8:00至12月10日16:00,请项目申报人12月8日前将预申报书提交单位管理员,以便学校和推荐单位有充分的时间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预申报书经推荐部门网上提交后,申报人将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的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二份于2018年12月11日前交至科研院盖章。
4.如有关于重点研发计划申报的疑问,请及时和科研院沟通联系。
联系人:刘辉13815342516 83590162
耿坤13685147730
附件: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