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煤矿瓦斯与火灾防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新增人:  新增时间:2017-03-24  点击量:11

各位老师、博士和硕士生:

为落实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强化基础性、原创性研究,推动国际一流学科科研能力建设,保障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评估,煤矿瓦斯与火灾防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决定在2017年的基地建设费用中设立专项资金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强度

1.项目支持围绕安全科学与工程及相关学科前沿方向开展研究。

2.拟资助20项左右,资助强度为2万元/项,资助期限为1年,即从2017年1月到2017年12月。

二、申报条件

具有发表SCI论文能力的青年教师、博士生和研究生均可参加,无前期发表过SCI论文的要求。

近期有返修录用的SCI文章并能按照标注要求标志的优先资助。

三、考核及标注要求

1.执行期内,申请者必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完成2017年度在SCI源期刊发表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2.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标注为“中国矿业大学煤矿瓦斯与火灾防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Coal Methane and Fire Control (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Ministry of Education,Xuzhou,221116,China)。文章必须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2017CXNL02))以及平台名称。同一篇论文原则上不再标注其他项目资助,如标注多个项目,则仅对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江苏省创新团队、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平台计入考核,标注其他各类项目的论文均不计入考核。

四、时间安排

3月23日——4月10日申请者将申请书送到重点实验室A408。

实验室组织专家遴选后与申请人签订协议2分,各人和办公室各保留1份纸质材料。

五、其它事项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论文发表目标的,应退还所报经费。


联系人:吴冬梅,胡城翠

联系电话:0516-83990201,0516-83995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