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认定2017年度徐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现将2017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定位。
2、符合工程中心建设“五有”要求:
有场地: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有人员: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有投入:拥有一定规模,有稳定的经费投入。
有装备: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申报工程中心项目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200万元。
有研发业务能力: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上年度知识产权申请须1项以上。
二、申报要求
各二级单位应认真组织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评审与推荐工作。各二级单位汇总本单位推荐申报的市中心申报材料,于10月16日前将申报书(见附件1、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平装成册)、拟推荐项汇总表(见附件2)、项目申报情况备案表(见附件3)报送至科研院科研平台办公室(行政楼C323),同时电子版请发送至zhaoL@cumt.edu.cn。
联系人:李妍 赵亮
联系电话:83590171
附件:1.徐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