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教育厅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表彰奖励项目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苏教人﹝2016﹞6号)及有关实施细则的规定,决定开展2018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该奖项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江苏省教育教学与研究成果奖”的重要组成部分)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1、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分为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和教育研究成果奖三类。
2、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等可以根据研究类别申报相应奖项。
3、成果奖完成人为我校在职在岗人员。
4、同一研究成果在同一评选年度内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则不得兼报其他两类奖项。已获三类中任一类奖项的成果,不得再申报本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已获某一类一等奖以下奖项,如无重大创新成果,不得重复申报该类更高一级奖项。
5、研究成果由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6、各类别项目申报具体条件按有关实施细则执行。
二、限项推荐
我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数量不超过15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推荐数量不超过40项,教育研究成果奖不超过4项。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
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推荐书》,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推荐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推荐书及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一册(一式11份),附件材料不得超过40页。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和教育研究成果奖,需各单位集中审核后报送。
(1)《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其中一份请学院核实表内所填内容属实且无知识产权争议后在第2页“学校社科管理部门承诺”处加盖学院公章。
(2)申报成果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左侧装订。专著类成果需提交专著原件2本(套);论文类成果需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各1份;研究报告类成果需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2份。
申报成果统一在成果封面右上角加标签,注明学校、申报人、所属学科和成果登记号(此号由科研院根据省教育厅汇总后反馈的登记号统一填写)。
(3)申报成果附件材料(只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于每份申报表之后一并装订。附件材料首页为目录,不加其他封面。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须提交原件,审核后退还。
3、各申报单位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各类不同奖项所需填写的表格不同,分别见附件。
四、校内评审程序
学校二级单位推荐或有关教师自行申报,科研院审核,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票投,确定推荐项目,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时间要求及联系人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5月3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院,同时发送电子版。
1、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材料请送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办公楼C306),联系人:赖伟,联系电话:83590167,电子邮箱:laiwei@cumt.edu.cn。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和教育研究成果奖材料请送社会科学管理办公室(办公楼C312东),联系人:贺琳、张长旭,联系电话:83590161。邮箱:skb@cum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3月8日